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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甘肃古属雍州,省会兰州。地处黄河上游,位于我国的地理中心,介于北纬32°31′~42°57′、东经92°13′~108°46′之间。它东接陕西,南控巴蜀青海,西倚新疆,北扼内蒙古、宁夏,是古丝绸之路的锁匙之地和黄金路段,并与蒙古国接壤,它像一块瑰丽的宝玉,镶嵌在中国中部的黄土高原、青藏高原和内蒙古高原上,东西蜿蜒1600多公里,纵横45.3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4.72%。人口2600万(1949年968万人),有汉族、回族、藏族、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蒙古族、哈萨克族、土族、撒拉族、满族等民族。
甘肃一名始于11世纪,是取甘州(今张掖)、肃州(今酒泉)二地的首字而成。由于西夏在其境分置十二监军司,甘肃为其一,元代设甘肃省,简称甘;又因省境大部分在陇山(六盘山)以西,而唐代曾在此设置过陇右道,故又简称为陇。
历史沿革
先秦时期,全国分为九州,甘肃省境大部属雍、梁二州,旧称“雍梁之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分全国为36郡,省境东南地区为北地郡和陇西郡。汉代先在省境置凉州,至元封五年(前106)省境先后改置武都、陇西、金城、天水、安定、北地、武威、张掖、酒泉、敦煌等10郡。唐代改郡为道,省境分属关内道、陇右道和山南道,共辖22州。元代始设甘肃行中书省,辖黄河以西七路二州,黄河以东地区为陕西兴远路。明代废省设司,省境属陕西布政司、陕西都司、陕西行都指挥使司。清代设陕西右布政司,后改甘肃布政司,行政中心从巩昌(今陇西县)迁至兰州市,辖今甘肃、新疆、青海、宁夏省区范围。光绪十年(1884)分出新疆。1912年省境又划分为宁夏(原朔方)、西宁(原海东)、兰山、泾原(原陇东)、渭川(原陇南)、甘凉(原河西)、安肃(原边关)七道。1927年废道,1929年分出青海和宁夏两省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省境陇东地区属陕甘宁边区的陇东和关中两分区。1949年8月26日成立甘肃行政公署。1950年1月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甘肃省名相沿至今。
甘肃建省约有700多年的历史;县的建制早于省的,从春秋时开始萌芽算起,迄今己达2200余年。北宋初期西夏统治河西时设有甘肃军司(驻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这是最早出现的甘肃之名。但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名称,元代才正式设置甘肃省。省名的命名,系西魏、唐代曾置甘州(今张掖市)、肃州(今酒泉市)的第一个字合成。简称甘。因省境的大部分在陇山之西,故亦称陇西、陇右,或简称陇。
甘肃位于黄河中、上游。远古时期这里的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是个稀疏的草原环境。低凹地丰富的水源,高山茂密的灌木丛,台地上疏松的黄土,灌木、草地上生活的多种动物,为原始人类生存提供了天然适宜的环境。因此,这里是我国历史上经济开发,特别是农业垦殖和古代文化发展较早的地区之一,是形成中华民族灿烂文化的重要发祥地。根据考古发掘的大量文物证明,远在一二十万年前的旧石器时代,我们的先民就在这块地方生息、繁衍,利用简陋的石器顽强地同大自然作斗争。建国以来,先后在镇原县姜家湾、寺沟口、黑土梁,庆阳巨家塬,环县楼房子和刘家岔处,发现了旧石器时代中、晚期的石器、骨器、动物化石和早期人类用火的遗迹。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迹,己发现的有1000处,其中著名的有受仰韶文化影响而发展起来的以洮河、大夏河和湟水中下游为中心,处于母系氏族公社阶段的齐家文化;还有晚于齐家文化,发现己有铜器,已经进入原始社会末期或奴隶社会早期的辛店、寺洼和卡窑文化。古代传说中的四千年前的炎帝(号神农氏)、黄帝(号有熊氏,又号轩辕氏)也起于西北。近几年来,我省考古工作者在省境东部秦安县大地湾发现并挖掘了一处距今7800至4500年的新石器早期文化遗址,出土文物8000余件,其中发现的7000年前的地画、5000年前的混凝土和一座建筑面积达450平方米的原始社会会堂式宏伟建筑,系国内首次发现。这处遗址堪与西安半坡村遗址相媲美。这里发现的罕见的三足钵、三足罐珍品,比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要早1000多年。大地湾遗址的发现,为研究史前史特别是研究古代建筑、文字起源和人类生活提供了重要的资料。
人口分布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甘肃省人口密度为55.30人/平方公里,每平方公里比1982年的43.08人/平方公里多12.22人,比1990年的49.25人/平方公里多6.05人,人口密度不断加大。人口密度超过200人/平方公里的市(地、州)有临夏州(241.26)、兰州市(232.02)和天水市(223.91);超过100人/平方公里的有平凉市(181.79)和定西地区(138.69);酒泉市最低,为5.13人/平方公里。
2004年男性人口1354.43万人,占51.72%,女性人口1264.35万人,占48.28%,性别比为107.12:100。
2000年人口普查时,甘肃省14个市(地、州)登记的人口中,0-4岁的人口为678.35万人,占27%,同1990年相比,比重下降了0.97个百分点;15-64岁的人口为1708.19万人,占68%;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25.56万人,占5%,与1990年相比,比重上升了0.94个百分点。甘肃省共有55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19.92万人,占总人口的8.75%。人口在千人以上的16个,主要少数民族为回、藏、东乡、土、裕固、满、保安、蒙古、撒拉和哈萨克族。其中,回、藏、东乡人口在40万人以上,回族人口最多,为118.49万人,东乡、裕固和保安为甘肃地方特有的少数民族。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甘肃省14个地、市、州登记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2293.69万人,占甘肃省总人口的91.3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8.42万人,占甘肃省总人口的8.69%。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242.34万人,增长11.81%,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32.68万人,增长17.59%。
少数民族人口之所以增长快,一是少数民族在计划生育方面享受着较宽松的生育政策,人口的自然增长率较高;二是由于少数民族享受较多的优惠政策,使少数民族与汉族通婚后生育的子女在民族成份上多数认定为少数民族,而一部分汉族人口也将其民族成份改为少数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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