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三运同志简历 | 给甘肃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7月25日电 近期,一位网友向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发帖,反映兰州城关区拆迁办违规停供拆迁户自来水一事。对此,兰州市委办公厅昨日作出澄清,表示6月13日,网友所在的北滨河中路198-208号地段停水,是由于管道破裂,威立雅水务公司停水抢修管道。6月17日,由于改地区住户家中管道破裂,物业公司关闭水阀进行维修,造成停水。项目指挥部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业务部门停水。
【网民留言】
遵敬的王书记,我们是黄河北198号、200号、202号、204号、206号、208号的住户,城关区拆迁办把2栋楼的水,于6月21日给停了,这么热的天把居民的水停了,可想老百姓有多恨啊。我们楼上好多人己和拆迁办把协议签了,拆迁办答应十个工作曰就把补偿款给拆迁户,可是补偿款迟迟不给,让我们拿什么买住房啊?在这种情况下,元森拆迁办咄咄逼人,二次停水。 王书记,不能为谋取商业利益而损害百姓利益,不能为形象工程,强行拆迁、停水,而伤了我们住户的心啊。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民生实事的关注,现将您留言反映的“拆迁办违规停供元森大桥拆迁户自来水”问题回复如下: 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6月13日,您所在的北滨河中路198-208号地段停水,是由于管道破裂,威立雅水务公司停水抢修管道。6月17日,由于您所在地区住户家中管道破裂,物业公司关闭水阀进行维修,造成停水。项目指挥部没有以任何形式要求业务部门停水。 关于拆迁补偿款问题,项目指挥部在与住户签订的《住宅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第六项明确注明“征收办接管住户空房及相关手续后二十日内,一次性支付补偿款”。项目指挥部会按照规定按时发放补偿款,不会拖延。
【网民留言】
尊敬的王书记: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中阅读我的留言。“以奖代补”政策是甘肃省对2008年后毕业的在农村任教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给予学费补偿政策,每年4000元,分四年补清;而特岗教师每年4000元,分三年补清。政策出台后其他市县均已陆续落实这一惠民政策,而酒泉市瓜州县的特岗教师都上班5年了却还是没有消息。望您能亲自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留言反映瓜州县特岗教师待遇不落实的问题,我县及时进行了核查落实。根据甘肃省2008年3月出台的《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省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实施方案》,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三年后愿意继续在我县农村学校任教的,自正式转入当地公办中小学教师的新学年开始享受以奖代补政策,给予每人每年以奖代补津贴4000元,连续补助3年。2008年分配我县的特岗教师38名,到2011年年底三年服务期满,均转为我县正式在编教师,这些人员中经审核有16名同志符合以奖代补补助政策,我县于2012年10月对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进行了上报,目前资金已经到位,县教育局正在通知本人进行发放,7月底前可完成第一年补助发放工作,请您及时关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关注,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中共瓜州县委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有个案件烦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父于2月底不慎从银行出来被小偷把银行卡、存折、身份证被小偷盗去,发现被盗后去银行询问,发现被盗取六万元正,于是给西固分局刑侦一大队报案,刑警队从银行调取了嫌疑人视频和截图,询问银行工作人员,答复是银行工作人员见过是西固的人,于是我们提出调取银行沿途探头,刑警队说工作量太大不于调取,我们又提出查阅户籍大卡,可是刑警队又以工作量太大无法查阅还叫我们家属拿上截图可以自己查找,发现后给他们打电话,5月底我们再次询问,得到答复是流窜做案无法查找,老人年近8旬每月就一、二千月的退休金,被盗后整日茶饭不思,身体也每况愈下,同是我想说的是,嫌疑人无任何伪装截图清晰,就这种案件我们人民警察百余日案情毫无进展,我们平民百姓找到那里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搪塞,难到老百姓有理也无处讲,这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吗?这种警察叫百姓还能否可以信任,百姓可否安居乐业、社会治安能否好转,希望王书记过问一下,还百姓一个朗朗世界。如有进展望来电话、为盼!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公安民警执法办案和干部作风的关注,现将您留言反映的“西固公安分局刑侦一大队民警不作为”问题回复如下: 通过对您报案反映问题调查了解。自2013年2月27日市公安局西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接到您的报案后,该刑侦一中队分两个侦查组,立即前往中国银行西固公园路支行和福利路天鹅湖支行调取了相关证据资料。3月6日,刑侦一中队召开了案情分析研判会,制作了嫌疑人视频截图并开展网上查找比对,同时发出紧急协查通报。3月7日至8日,办案人员对辖区重点人员进行筛选并根据案发街面监控视频,向辖区派出所通报了案情。3月11日至25日,4月2日至13日,4月22日至25日,办案人员根据犯罪嫌疑人作案特点及受害人陈述,多次前往大坝市场、山丹街早市、五一水厂等地进行守候查找。3月28日至6月20日间,办案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和先锋路派出所提供的线索,先后多次深入与本案相关地点调查了解情况,并进行摸排。经市公安局督察支队调查,西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执法办案人员为侦办此案做了大量调查取证工作,并不存在办案民警不作为的情形。 但由于执法办案是一项严肃的调查取证过程,截至目前公安机关还没有掌握更有利的线索和证据。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督促办案单位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尽早破案。
【网友留言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人民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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